好文・訊息

114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 2025-07-01

「114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申請作業須知」公告如下:

一、申請時間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):

第一階段:114年07月01日至114年12月31日。

第二階段:115年01月01日至115年03月01日。

* 本補助原則於住民入住天數累計滿 180 天(含)後提出申請,若入住期間累計至該年底未滿180天者(如:個案離開機構不再入住…等),請於第 2 階段提出申請(個案死亡除外)。

二、依據112年5月15日衛部顧字第1121961253號函辦理。

三、台中市政府衛生局相關資訊連結如下:

https://www.health.taichung.gov.tw/26198/26201/26204/3024620

好文・訊息照片